学习与工作履历
董惠江1985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4月至1999年3月,在日本新澙大学留学。2001年在米乐官方版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师
从江平
教授攻读博士学位,并于2006年7月获法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再度赴日本新澙大学作访问学者。1985年毕业后一直在米乐官方版法学院从事民商法的教学研究工作,2002年晋升为教授。现为米乐官方版民商法博士点博士生导师。
主要荣誉
入选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同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第一届“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
学术与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司法咨询委员会、立法委员会委员,政协哈尔滨市委员,哈尔滨市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仲裁委仲裁员等。
工作业绩
董惠江教授所在学科为法学、民商法学。主要学术领域涉及民法总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近年研究兴趣主要集中在商法,特别是是票据法领域。出版论著、编著12余部,发表论文50余篇,多篇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商法学精萃》、《中国法律文档》等收录、摘编,代表了国内票据法研究的前沿水平,现正组织中国票据法修改专家稿的起草工作。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13项,获黑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十余项科研奖励,并荣获第二届“黑龙江省研究生优秀导师”称号。
代表性成果有:
1.《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2期。
2. 《票据表见代理适用及类推适用的边界》,中国法学2007年5期。
3. 《票据法的坚守与发展》,中国法学,2010年3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0年10期)
4. 《票据抗辩的分类》,法学研究2004年1期。
5. 《票据无因性研究》,政法论坛2005年1期。
6. 《关于票据抗辩限制的新思考》,比较法研究2003年6期。
7. 《我国企业重整制度的改良与预先包裹式重整》,现代法学2009年5期。
8. 《我国票据法签章规则的修改》,法学2011年9期。
9. 《票据实质要件之否定》,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1期。(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5期;《法学文摘》2012年第2期)
10. 《书名可以作商标吗》,光明日报1996年12月19日。
所主持的主要项目: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近二十年的票据法研究与票据法修改。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基金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法律问题研究。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基金项目,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利益冲突法律规制研究。
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票据法修改疑难问题研究。
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我国票据法修改方案的设计及其立法理由。
6.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电子支付与票据支付法基础理论研究。
7.人社部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优先项目,我国票据法修改的重大问题研究及条款设计。
8. 票据法修改研究,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第二届黑龙江省研究生优秀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