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萍,女,1978年2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英语语言文学博士,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博士后,从事语用学,法律语言学,多模态语料库语言学,外语教学研究。
现任米乐官方版西语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通讯评审专家,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分会理事,国际法律语言学研究会(IAFL)会员,中国语用学学会会员,中西语言哲学研究会会员。2000年毕业于米乐官方版英语系,获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米乐官方版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获英语语言文学博士学位;2011年-2012年赴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斯普林菲尔德分校进行学术访问;2018年完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博士后研究项目。
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1项、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省高等学校教改工程项目1项、校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等;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共8项;在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期刊和报纸发表学术论文以译著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编著共4部;完成项目研究报告2个,建设多模态语料库1个。曾荣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以及 “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入选“米乐官方版首批学科青年学术骨干百人支持计划”。
学术研究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
1.语用学的核心问题“言语行为”及语用话语分析理论“目的原则”。围绕该研究问题先后发表了6篇论文,其中的代表作有:
1)“问答互动中的言语行为选择”(《外语学刊》2014第一期)。该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2014年第6期),并荣获“黑龙江省第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二等奖”。
2)“意向性·言语行为·目的原则”(《外语学刊》2009第四期)。该文荣获“黑龙江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三等奖”。
3)“语用目的原则与机构性话语研究”(《外语学刊》2015年第三期)。该文荣获“2017年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二等奖”。
2.法律语言研究,尤其是侦查讯问机构话语研究。围绕法律语言研究先后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发表了“侦查讯问话语系列研究”及其它法律语言研究共9篇论文和2篇译文,还出版了学术专著1部。其中代表作有:
1)“中国侦查讯问话语的对应结构研究”(《外语学刊》2010第四期)。该文荣获“2013年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二等奖”。
2) “关联理论交际观对中国庭审中法官打断现象的解析”(《黑龙江社会科学》2008第六期。该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9第六期)论点摘编。该文荣获“黑龙江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三等奖”。
3)于《中国社会科学报》先后发表了论文“话语考量触及侦查讯问的语言本质”(2011年6月7日),美国著名法律语言学专家Peter Tiersma的文章译文“法律英语从传统走向建构”(2011年3月22日)和“语言理解之于司法体系至关重要”(2011年4月12日)。
4)于2014年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了学术专著《语用学视域中的侦查讯问话语研究》。
5)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侦领域中汉语方言与语言规范化研究(11CYY015)”(负责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语料库的中国侦查讯问话语语用研究10YJC740043”(负责人)。
3.多模态语料库研究
在前期语用学研究和法律语言研究基础之上,更新研究方法,拓展研究领域,完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博士后研究项目,于2015年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7批面上资助”,研发和建设了“汉语侦查讯问多模态语料库”,完成了“基于多模态语料库的侦查讯问机构话语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4.外语教学研究
重视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教学以及外语教学研究。先后承担“语言学概论”、“语用学理论与应用”、“语料库语言学”等人才培养核心课程。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获得米乐官方版优秀硕士毕业论文两人次。曾多次获得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于2016年荣获“米乐官方版第三届本科教学工作示范奖”。始终秉承教学和科研相辅相成的理念,不忘做好教改科研。主持并完成了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改工程项目“语用能力发展与英语专业口语交际课程改革:内容依托教学模式的应用研究(2014A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