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米乐官方版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经2014年12月15日米乐官方版第1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82名无故长期不在校学生做出退学处理。
因无法将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特此公告。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刊登30日后起5个工作日内向米乐官方版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视为放弃申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处理决定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米乐官方版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0451-86609175
米乐官方版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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